中国戏剧文学学会党建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中国戏剧文学学会支部委员会工作职责
学会党支部在文化和旅游部直属机关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展开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有关党内法规,履行学会党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带领全体委员和支部全体党员,积极、主动开展党建各项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学会重要事项,搞好党政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会下属各业务部门的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八、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中国共产党中国戏剧文学学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在文化和旅游部直属机关党组织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会年度计划,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抓好组织落实工作。
二、召集支部党员大会和支委会,认真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及时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三、认真搞好党的自身建设,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
四、组织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五、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充分调动各科室积极性。
六、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的集体领导作用。
七、注重新党员的培养和发展,并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八、经常与会长等业务工作领导沟通情况,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努力做到党政深度融合。
中国共产党中国戏剧文学学会支部委员会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组织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鼓励的建议。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并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改选的准备工作。
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组织工作。
三、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计划,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四、根据支部的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评选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工作。
五、做好党员日常管理,及时为党员办理组织关系结转,按时收缴党费,做好党
员、党组织统计及编制党员名册等工作。
六、积极做好新党员培养和发展相关工作。
中国共产党中国戏剧文学学会支部委员会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宣传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拟定学习计划。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三、围绕支部年度中心工作,组织党员和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主题教育活动。
四、做好支部活动的宣传、信息报送工作。
五、合理运用宣传媒介,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中国共产党中国戏剧文学学会支部委员会党员教育制度
为增强学会全体党员贯彻执行政治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及时学习、掌握中央、文化和旅部及直属机关党委有关工作精神,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结合学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的基本知识,《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党史党建知识。
(三)党纪条规知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专题学习。
(四)中央、文化和旅游部、部直属机关党委重要会议的文件、批示及领导讲话等。
(五)学会关于机关党建工作重要决定、重要文件。
二、开展党员教育
(一)学会党支部宣传委员积极制定党员教育年度计划。
(二)学会党支部宣传委员负责落实党员的学习教育活动。
(三)上级党组织开展的重大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由学会党支部制定学习宣传教育方案,提出落实意见和组织形式。
三、党员教育工作要结合党的组织生活开展,“三会一课”要贯穿于党员学习的内容之中。
四、学会党支部每年要确定教育活动主题,结合党员活动日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或公益教育活动。
五、学会党支部要积极选派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
六、学会党支部要配备好党报党刊,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远程教育培训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
中国共产党中国戏剧文学学会支部委员会
“三会一课”制度
为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有效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学会党建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党小组会议(学会党支部无成立党小组),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1.会议时间:
每季度召开一次。
2.与会人员:
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等。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通报党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
(4)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
(5)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6)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支部党员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决议经过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
1.会议时间:
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
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2)讨论制定完成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
(4)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 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议(本单位党支部无成立党小组)
四、党课
1.每年上1至2次党课。
2.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3.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宣传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本制度自2019年12月10日起执行。
中国共产党中国戏剧文学学会支部委员会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为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增强党内团结,密切党群关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更好地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遵循原则
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会议应围绕主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坦诚相见、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把会议开成单纯的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二、会议参加对象
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如有必要问题可邀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请机关全体党员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会议时间安排
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如有必要,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四、会议基本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
2.加强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维护班子团结,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端正党风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其他重要问题。
五、会议工作程序
1.做好会前准备。
⑴根据本支部、本单位中心工作或支部成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定重点主题。
⑵提前一周将会议日期和议题通知应到会人员,做好准备。
⑶提前一周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⑷支部委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
⑸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开好会议
⑴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
⑵通报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⑶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⑷围绕会议主题,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因故缺席人员(支部委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由主持人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
⑸在会议上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在会后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⑹组织委员要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记录。
3.会后工作
⑴会后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的书面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对上级党组织的建议和意见等。
⑵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⑶对会上提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以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⑷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对违反保密纪律的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⑸ 对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而不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支部主要负责人以及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班子成员,应给予批评教育。
六、会议相关要求
1.要认真做好会议前的各种准备工作,尤其是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和支部班子的实际,确定好会议主题,突出解决实际问题,防止发言东拉西扯,不能真正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
2.对支部党员中存在的问题,既要本着坦诚恳切的态度,做到对事不对人,把问题讲清楚,又要坚持揭短不怕痛,防止轻描淡写。
3.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按照组织生活的要求,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中国戏剧文学学会党支部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度
为提高学会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强化民主监督,提升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依据《党章》及文化和旅游部直属机关党委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把握原则要求
1.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过高要求。
2.坚持民主公开,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引导党员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意见应当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坚持党内平等,党员在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面前人人平等,无论对普通党员还是对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二、掌握方法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1.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民主评议实施计划,确定民主评议会议上的学习内容。
2.要求每名党员写出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着重说明自身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二)组织实施阶段
1.组织党员学习:按照已经确定的学习内容 ,结合当前实际,对党员进行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理想宗旨、党风党纪等方面的教育。
2.进行自我评价:在学习的基础上,每名党员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发言提纲,对个人理论学习、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廉政勤政、遵纪守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内容进行自我评价,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开展民主评议:在党员个人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党员之间开展相互批评,党内互评后,可采取座谈会或民主测评的方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
4.依据评议结果进行表彰和处理:对于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党支部应给予以表扬,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可推荐其参加区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违法违纪等问题,要查明事实,严肃处理。对于评议不合格的党员,党支部要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政策,提出妥善处置的意见。
三、附则
本制度由学会党支部负责解释,自2019年12月10日起执行。
中国共产党中国戏剧文学学会支部委员会
培养发展党员工作规程
为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工作细则》,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及上级机关党委关于发展党员的相关工作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发展党员应经历“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四个阶段。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内容主要包括:对党
的认识、入党动机及本人主要表现,支部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应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将入党申请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
推优等方式产生,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机关党委备案,党支部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考察表及其它材料等
(三)进行培养和考察
党支部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负责培养工作。培养人要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党组织适当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 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通过集中培训等方法进行系统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教育、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权利义务,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主要内容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实际表现和关键时期的表现。考察结果形成写实材料、由培养联系人和党支部分别将考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作为衡量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入党积极分子调出学会时,由党支部及时向其所在的新单位移交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调入学会的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及时联系接收有关材料,并进行认真审核,接续做好培训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二、发展党员的确定和考察
(一)发展对象的确定
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考察至少满一年,在听取党小组、培
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党支部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应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支部指定。入党介绍人的职责主要有: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并如实向党组织汇报;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党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二)进行政治审核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
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三)短期集中培训
对于已经确认的发展对象、由党支部安排参加文化和旅游部直属机
关党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成绩登记表要存入入党材料档案。
支部对发展对象在本学会党支部范围内进行发展前的公示,并注意搜集各方面的意见、反映。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对于公示期间党员、群众有较大争议的发展对象,支部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有关情况。
党支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 报文化和旅游部直属机关党委预审。
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负责人应对其进行忠诚教育,并由入党介绍人具体指导发展对象按照《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项目和内容,如实地填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要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和伪造。
经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大会主要程序有:
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解,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并将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
1.本人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转正申请的内容应当包括本人的基本情况、自己在预备期的表现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的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6.报文化和旅游部直属机关党委审批。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
7.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训教育考察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本规程由学会党支部负责解释,自2019年12月10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国戏剧文学学会党支部活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支部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规定,结合学会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中国戏剧文学学会党支部活动经费由上级党组织按照每年每名党员的标准下拨,包含在职党员和退休党员。
在开展党员集体活动前,党支部应召开支委会讨论,讨论内容包括:活动内容、参加人员、经费预算等。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方可列支。
支部活动经费的支出手续,应符合学会的财务管理规定,应提供支部活动方案(含经费预算)、正式发票,涉及差旅、工作餐应严格按照学会的财务规定执行。
党支部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应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党支部每年向全体党员公布一次活动经费的收入、开支情况。
党支部书记每年对党支部活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为加强党政深度融合,增进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了解,增强领导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经学会党组织研究决定,制定领导班子成员谈心制度。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谈心工作在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部门之间开展。
一般情况下,谈心采取个别交流与沟通的方式,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集体座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干部也可主动向有关领导提出谈心要求,谈心活动要形成常态化。